2018年以来,盘州市司法局以“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为目标,围绕精准扶贫对象法治维权需求,合理配置资源、狠抓“四化”建设、强化执行力度,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优势,深度助推全市脱贫攻坚。
——援助标准扩大化。以市委市政府《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文件,在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贵州省法律援助条例》关于法律援助范围和条件规定的基础上,围绕上级关于完善法律援助的政策要求,结合盘州市实际,将涉及“三变改革”、“精准扶贫”的民生事项、扶贫对象,纳入了法律援助的条件和范围,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了法律援助门槛。以制度的形式切实扩大盘州市法律援助的范围、条件,将全市精准扶贫对象全部纳入法律援助的对象,进一步拓展了法律援助事项和提供服务人群。
——宣传教育多样化。将法律援助纳入全市“2018年普法工作要点”,及“法治宣传教育保障脱贫攻坚方案”的重要内容,坚持落实“一月一宣传”制度,结合扶贫攻坚、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开展宣传教育,提升帮扶农户、服务对象和管理人群的法律援助意识;办好《盘州司法》季度刊物、“盘州司法”公众微信号、普法宣传橱窗;抓好 “重大节日”、“赶大集”节点和人员聚集场合的集中宣传、资料发放、法律咨询;应用法制讲座、集中学习、标语横幅宣传政策规范,借助各网站、媒体宣传典型案例、工作动态;把握重点,深入开展与农民工维权、交通事故、赡养继承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具体案件的办理中做好法律援助的解释和引导工作等。
——服务方式精细化。在全市各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公示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职业机构、联系方式等信息,方便群众选择服务人员、自助法律咨询;专人负责 “12348”法律援助热线、群众来信来访;落实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衔接制度,规范矛盾纠纷调解与法律援助的对接问题;遵循有利于案件办理、成本降低、协调沟通等原则,实行申请人点援制与法律服务机构轮流办理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案件指派;针对全市精准扶贫对象和农民工维权人群,在法律援助申请时开通“绿色通道”,全部免于经济困难审查;对接到的法律援助投诉绝不姑息,一经查实坚决予以处理。
2018年以来,全市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28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26000余份,为精准扶贫对象提供法律援助代理或辩护案件102件,接受各类法律咨询12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