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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不赡养老人 法律援助快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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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陈某某来到县政务服务大厅的司法局50号窗口,窗口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解一番后工作人员得知陈某某是为他的爷爷代为申请法律援助的。

陈某某的爷爷今年已经76岁高龄,系水城县阿戛镇村民,生有3个儿子3个女儿,老伴于2009年去世,3个儿子也相继去世。现在3个女儿对老人不管不问,她们认为赡养老人是儿子的事,与她们无关。陈某某的爷爷在2008年被诊断为骨股坏死,须专人护理,陈某某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把爷爷送进水城县养老服务中心以朵养老院,每月费用2200元,现就老人的赡养费申请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认真审查了陈某某提供的相关材料: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经济困难证明,村委会出具老人子女关系情况的证明,养老院的合同等。按照法律援助工作程序和相关规定,陈某某代为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符合援助条件工作人员立即指派双水街道办事处法律服务所办理。

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自入驻政务服务中心以来,热忱为老百姓提供法律服务,对材料齐全、符合援助条件的申请人当天受理,当天指派,让老百姓少跑路,解决了不少老弱、困难群众的燃眉之急,受到老百姓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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