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1日起,我市申请公职律师程序更加简化,范围更加广泛,管理更加灵活。各单位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申请公职律师不再需要单位先行申请成为公职律师试点单位,并且公职律师申请范围扩大到党群口,另外,如公职律师工作调动,也仍然保持公职律师身份。这意味着我市公职律师改革工作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企业可设立公司律师,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在今年3月22日上午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会议强调,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自2015年底我局将公职律师改革纳入市委改革办第四批专题内容以来,我局高度重视,采取一系列措施推进此项工作。一是在全市进行摸底调查。对全市各单位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进行了一次摸底,现各单位共有400余人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目前我市共有22名公职律师,公职律师队伍很有大的充实空间。二是召开公职律师改革专题调研座谈会,6月7日,市司法局组织召开了公职律师改革工作专题调研座谈会。市司法局副局长宋登远、各县区律公股分管副局长及股室负责人、4名公职律师代表参加了会议。会上,宋登远对全市公职律师改革工作作了情况介绍,与会人员围绕我市开展公职律师改革工作中存在问题、公职律师的权利义务及管理体制机制、如何进一步推进我市公职律师制度建设提出了很好的思路和建议。三是向省司法厅申请简化公职律师申办程序,扩大公职律师队伍不但是我市《推进公职律师改革工作》专题的重要内容,也是落实依法治市的重要路径,但申请公职律师程序繁琐,而且申请公职律师需要在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年,同时参加律师执业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后方能申请成为公职律师。通过我局与省司法厅多次沟通请示,得到省司法厅大力支持,现已极大的简化了申办程序——申办公职律师不再需要到律师事务所实习,同时单位也不再需要先行申请成为试点。该项举措的出台,是公职律师改革向前迈进一大步的重要标志,对通过公职律师促进全民法治观念提升以及我市法治社会建设将起到重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