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公证作为预防性法律制度越来越被人们所接受。然而,随着公证的普及,各地纷纷出现“假人假证”、“假人真证”的情况出现,为了预防和杜绝各项不真实的情况发展。水城县公证处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充分杜绝为各类不真实的事项出具公证书。
一是加强身份证读取机的应用。一直以来,由于缺少一定的技术支持,身份证的真伪完全依靠肉眼来鉴别。随着身份证造假技术的提高,鉴别的难度越来越大,让一些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为了更好的解决假证件的问题,公证处配备了身份证识别仪——识别身份证真伪,凡是前来办理公证事项的当事人,身份证都需要经过身份证读取过程,有效地预防和杜绝使用假证件的当事人。
二是加强对全国人口信息系统查询的应用。为了保证当事人提供的身份证信息的真实性,公证处免费为当事人从全国人口信息系统查询当事人的生存信息及死亡信息,与其提供的身份信息进行比对,从而确保当事人人证信息的真实性。
三是加强对全国公证遗嘱备案查询平台的应用。公证处严格按照全国公证遗嘱备案查询平台的有关工作规范和要求,对前来办理遗嘱公证、撤销遗嘱声明书公证、遗赠扶养协议公证都要求在出具公证书当日录入遗嘱信息,对前来办理继承公证或者接受遗赠公证的,积极利用全国公证遗嘱平台进行查询,确保被继承人是否生前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等真实性。
通过多措并举,大大提高了公证处对当事人信息的审查力度,有效避免为虚假的公证当事人及不真实的事项出具公证书,切实维护了公证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