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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州市司法局 强化法治保障 护航脱贫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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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法治保障护航脱贫攻坚


2018年以来,盘州市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的决定》及全省、六盘水市、盘州市脱贫攻坚大会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关于精准扶贫战略部署,采取确实有效的工作措施,进一步明确法治扶贫脱贫攻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和社会责任,充分发挥特殊人群管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治宣传、公共法律服务等职能职责优势,强化法治保障服务,为全市脱贫攻坚工作保驾护航。

——加强特殊人群管理帮扶,破解扶贫难题

(一)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管理服务和技能培训。2018年以来,盘州市司法局坚持人性化管理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服务和技能培训工作,对其进行教育、帮扶、感化,带动和启发为今后社区服刑人员解除社区矫正后的安置帮教、就业起到很好推动作用。帮助贫困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困难,重树信心,自强自立,积极通过协调民政部门,救助一批贫困社区服刑人员对家庭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送温暖活动,对于年纪大、因身体等原因行走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主动上门为其办理入矫手续等等,通过各种方式,帮助贫困社区矫正人员解决困难

(二)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和决策部署,以党的十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使特殊人群管理在衔接、教育、帮扶、救助等方面有了新的提高截至目前,全市共建立安置帮教基地5个(普古银湖种植养殖农民合作安置帮教基地、胜境农业科技开发农民专业合作社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基地、民主沁心生态茶叶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基地、贵州饮天下饮料有限公司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基地、贵州盘龙观海陵园管理有限公司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基地),所有安置帮教基地累计安置困难刑满释放人员(包括解除社区矫正人员)300余名盘州市5个安置帮基地的成立,进一步拓宽困难刑释人员的就业安置渠道,预防和减少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对维护社会稳定和助力脱贫攻坚发挥积极作用。

——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一)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窗口建设。为了更加深入的探索解决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公平正义,营造和谐稳定法治环境,真正打通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盘州市司法局主动适应新常态,通过整合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律师服务、法治宣传、公证服务等司法行政资源,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平台建设力度,重点打造集法律咨询、公证服务、法律援助(受理、指派、管理)、人民调解(分流、调处)等功能为一体的“一站式”法律服务综合窗口。去,已完成60%以上的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打造。各公共法律服务窗口“线上”实现咨询解答、申请、预约、查询、业务办理和“线下”现场调解、证据收集、协议签订等服务,广大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享受到快捷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法治环境更加良好,法律保障全面到位,通过“线上”、“线下”建设和“两线联动”,真正打通了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大力助推脱贫攻坚。

(二)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盘州市法律顾问工作,实现了把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和法治宣传统筹融合到行政事项中,推动了律师参与服务工作和推进政府法治建设工作,为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自盘州市正式启动法律顾问制度以来,各法律顾问积极发挥助脱贫作用,在村民参与合作社、产业发展、签订入股协议等涉及村民权益保障方面开展合法性审查指导工作,进一步培养农民防范法律风险的意识和能力,主要解决的是村居法律服务工作覆盖面不广的问题,盘州市司法局提出的解决措施是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村居法律服务顾问制度,目前正在研究该项工作的可行性《2018年盘州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了乡镇街道法律顾问的职责,其中包括指导村居社区修订、制定村规民约工作,为脱贫攻坚提高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聚焦法律援助助力脱贫攻坚。拓宽法律援助渠道,做到应援尽援,有针对性的将法律援助宣传深入村居,将群体性信访案件引入法律援助,着力为弱势群体和贫困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援助,配合出台《关于严厉打击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盘州市司法局按照国家、省、市关于精准扶贫战略部署,采取确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全力推进法律援助精准扶贫,为盘州市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应有的贡献。通过广泛宣传,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和认可度多年来,针对贫困人群采取降低援助门槛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做到应援尽援。重点针对有赡养、抚养能力而没有履行赡养、抚养义务等问题,及时提供法律援助,提起诉讼,督促当事人履行赡养、抚养义务,截止5月份,解答赡养抚养纠纷咨询12人次,为受援人提供赡养抚养案件1件。不断完善制度,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建设有效地保障了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残疾人、妇女、儿童、工人、学生、农民工及家属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了全市法律援助网络全覆盖通过对贫困人口提供法律援助,大力助推扶贫工作。

——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大力发展贫困地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完善贫困农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组织开展常态化、专业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推动贫困群众人民调解工作精准化发展,为全市扶贫开发工作创造了和谐稳定社会环境,截止2018年5月30日调处各类民间纠纷1374件,成功调处1341件,涉及金额2127万元,成功率达97 %,其中医疗和交通两个行业调委会调解纠纷537件,涉及金额714万元,通过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不懈努力,为维护脱贫攻坚期间社会和谐稳定打下了坚实基础。

——围绕全市脱贫攻坚,开展“法治+政策”宣传

(一)开展一月一宣传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一月一宣传活动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整合各力量资源,结合当前农村中经常遇到和村民所关心的扶贫政策、食品安全、医疗保障、环境保护、非法集资、电信诈骗、土地承包、土地征用、农民工工资、赡养、继承等问题,重点宣传中央、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有关扶贫方面的政策规定和大政方针,宣传与农村和谐稳定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劳动合同法等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和脱贫政策宣传活动。培养贫困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扶贫先扶志(智)的理念,提高农业产业技能引导贫困户转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理念通过开展“法治+政策”宣传,提升了贫困群众的农业知识技能,增强了他们自强脱贫理念,引导贫困户在党和政府的帮助,通过自己的努力,摒弃“等、要、靠”思想,激发内生动力,真正实现脱贫。

(二)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以法治惠民助推脱贫为核心,以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为切入点打造出一批脱贫致富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先进典型,使法治创建工作在脱贫攻坚中发挥更大作用盘州市司法局结合盘州市法治保障服务脱贫攻坚工作有关要求,草拟了《盘州市2018年“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盘州市2018年“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及“村(居)法治文化场所”创建工作。

(三)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工作开展情况。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以村组为基础,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在村民中选拔一批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宣讲能力、热爱公益事业、在群众中威信较高的人作为“法律明白人”来培养。重点从村干部、人民调解员、大学生村官、驻村第一书记中选拔。通过系统法律知识和扶贫政策培训,使其具备一定的法治观念、具有基本政策解读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盘州市司法局将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与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有机结合,现已制定出可行方案,正在按方案有序准备前期工作,培训内容含宪法解读、如何做好“七五”期间农村普法工作、农村常用法律知识及案例解析、关于赡养老人的法律知识,人民调解常见的方法和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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