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果司法所对一名特殊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因人施矫”
陶某系木果司法所新接收的一名特殊矫正对象,其父亲爱酒醉脾气不好且常年外出打工,母亲外出打工后听说改嫁下落不明,从小缺少家庭教育的陶某上学期间经常打架斗殴且成绩不好辍学打工,打工期间染上毒品冰毒。打工期间因聚众斗殴被福建省长乐市人民法院被判处缓刑到木果司法所报到接收社区矫正。木果司法所根据其特殊的家庭情况和个人成长经历“因人施教”。
一是督促其社区矫正担保人及监护人履行好职责,解决其生活住宿等问题和配合司法所对其进行社区矫正。
二是成立专门的矫正小组并与矫正小组签订矫正责任书,落实矫正责任。
三是定期与监护人电话沟通,全面了解其思想动态、日常活动、遵纪守法等情况。
四是落实信息化管控措施,对陶某实行每周一次电话汇报,每周与司法所人员进行一次微信定位位置共享和微信视频通话,司法所每月到派出所进行其活动轨迹查询,控制活动范围。
五是集中学习和劳动与成年矫正对象分开进行,矫正其犯罪心理和不良习惯,培养其正确的是非观和交友观和法律纪律意识,修复社会关系。
六、按照吸毒人员管理规定,督促其定期到木果派出所进行尿检,杜绝其再次吸毒。
七是定期进行走访,全面了解其思想活动情况、遵纪守法情况等,根据情况及时调整矫正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