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大回访”活动的实施意见,六枝特区司法局于3月2日召开会议,成立机构,制订实施方案,对“法律援助大回访”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为达到开展“法律援助大回访”活动的目的和要求,法律援助中心对2008年接受法律援助的110名民事法律援助对象进行清理,确定了影响较大、容易反弹、判决难以履行的44名受援人进行回访,回访分4个片区交叉进行,案件承办人员回避的方式进行。由局党组统一安排人员上门回访。通过走访座谈,在44名回访人员中,除外出无法联系,在家的31名受援人均进行了走访。
通过回访,受援人对政府提供的法律援助工作十分满意,承办人员没有出现收取受援人财物的情况发生,在回访提纲中,反映较大的是“判决生效后,案件是否履行或执行,你对执行结果是否满意?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受援人杨太山、徐邦中、王刚是这样说的:“法律援助为我们农民工讨回了公道,而在申请法院执行时,对裁决执行不够到位,到目前养老保险的交纳还未执行”。在赡养案件上,李云华老人说:“法律援助为我实现了老有所养、老有所依。促进了家庭的团结,解决了我的后顾之忧”。总之开展“法律援助大回访”活动,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从客观上了解和掌握了受援人对法律援助的申请渠道和案件承办情况,增强了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职业感,为上级党委政府在新时期加强农村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了决策依据,为进一步开展农村法律援助工作打下了坚定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