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大回访”是贵州省在全国率先开展的以“回访、服务、促和谐”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今年是活动开展的第二年,为使此项活动真正达到为政府排忧解难,为困难群众扶危济困,使法律援助成为困难群众找得到、信得过的“贴心人”,全面提升司法行政系统的满意度。2010年8月31日,省司法厅政治部副主任李海一行四人深入到我市开展法律援助大回访活动。
李海副主任一行在我市共回访四名法律援助受援人。
受援人刘井贤因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案获得法律援助,2009年5月28日凌晨1时48分,刘井贤与其妻子肖荣绘开始忙于一天的生计,而这天对刘井贤一家来说是一个暗无天日的日子,夫妻二人同时遭遇了交通事故,其妻肖荣绘得不到及时抢救半小时后死亡。案件发生后,刘井贤的亲属及村民上百人连续两天堵在巴西路场坝桥洞处,致使进出水钢的车辆无法通行。此事引起市领导的重视,交警部门也积极与市法律援助中心联系。中心积极与交警部门配合做通受害人家属的思想,并承诺为受害人刘井贤提供法律援助。经过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最后法院判决由保险公司赔偿刘井贤111500元;由肇事方赔偿234398.67元。到目前,保险公司的赔偿款已到位,肇事方的赔偿已申请执行。在李海副主任询问刘井贤对案件办理工作是否满意、承办人员是否有索要财物或要求吃请的行为、法律援助机构服务态度好不好等情况时,刘井贤说:“我只有感谢,没有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受援人杨昌胜2008年7月28日在做工时从四楼掉下一根约2米长的钢管致伤其右下腹。经钟山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8】钟劳工认决字58号决定书认定为工伤。经六盘水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为伤残八级。经法律援助中心帮助,双方当事人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持下自愿达成调解。由公司一次性支付给杨昌胜71666元。市法律援助中心在与受援人杨昌胜联系时,得知其本人现已外出浙江打工,其兄杨昌启接受了省厅领导的电话回访,他说:“我也在外地打工受伤,至今受伤处都还未完全恢复,我也在当地找过很多部门,都没有得到解决。我弟杨昌胜得到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最终得到赔偿,我们非常感谢,也非常满意”。
受援人董生军多次催要打工工资未果申请法律援助。回访中,董生军说:“谢谢司法局,为我们打不起官司的老百姓打赢了官司,为我们农民工讨要了工资。”受援人穆显军在锯木料的过程中,由于杨由光没有拿稳锯好的木板导致锯木机锯片把锯好的木板弹起来打伤眼睛,双方就赔偿问题发生争议。经调解处理,由杨由光赔偿穆显军27006.28元,但到目前为止,还未支付完赔偿款。回访中,受援人穆显军对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一再表示感谢。
回访完受援人后,李海副主任感慨地说:“法律援助实实在在地为老百姓办了好事,办了实事,但有的官司胜了,执行不到位还是一个问题,法律援助大回访活动应进一步加强与法院部门的沟通、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