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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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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及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参与司法行政文化建设,教育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始终坚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依照《中共贵州省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司法部关于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和省司法厅党委《关于印发〈中共贵州省司法厅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司党通[2012]2号)精神,市局党委召开委员会议传达学习,并结合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实际,积极探索建设富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司法行政特点的司法行政文化,确保“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进一步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服务为民,始终做到公正廉洁执法、依法诚信执业,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切实负担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神圣使命,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目标任务

  (一)进一步坚守忠诚的政治本色。全市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自觉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法认同、理论认同、感情认同,自觉抵制不良的西方政法制度、法律制度和法制观念,始终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行政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进一步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进一步筑牢为民的宗旨理念。全市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切实从思想深处解决“权从何来”、“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真正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生活上关心群众,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切实做好服务群众的各项工作,司法行政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更加密切,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进一步坚定公正的价值追求。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要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工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劳教人民警察和社区矫治执法人员严格公正执法,严格按照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办理收容(治)、接收、加减期、假释、暂予所外执行、准假放假、解教、解除矫正,确保劳教(戒毒)和社区矫正人员依法得到教育和改造,保障劳教(戒毒)人员合法权益,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参与刑事辩护、担任诉讼代理、出具公证文书、提供司法鉴定意见等执业活动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正确理解和使用法律,坚持诚信执业,维护司法公正,执业能力和执业公信力进一步提高。

  (四)进一步严守廉洁基本操守。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秉持严肃的生活态度,养成良好的生活作风,追求健康的生活方式,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规定,牢固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警风进一步好转。

  三、基本原则

  (一)领导带头,全员参与。全市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参加学习讨论,带头参加集中培训,带头参加实践,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确保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人人参与进来、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得到提高。要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和执法一线等重点执法执业岗位和环节干警的学习教育,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全覆盖。

  (二)正面引导,分类施教。坚持正面阐述树立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重大意义和实践要求,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切实增强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对司法行政队伍和司法行政工作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激发工作激情、服务热情和为民感情。要根据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劳教人民警察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三支队伍不同特点,针对领导干部、一线执法执业骨干、新进青年干警,突出不同的教育重点,加强具体指导,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依靠群众,开门教育。注重“开门纳谏”,邀请各界群众对教育活动和执法执业活动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监督,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教育实践活动的和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标准,让群众感受到教育实践活动和司法行政工作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

  (四)注重实践,务求实效。紧密联系执法执业工作实践,教育引导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从身边人、手头事,从生动、具体的案例中领会“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本质要求,转化为自觉实践,把教育体现在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切实得到提高上。

  四、主要工作内容和措施

  (一)抓好动员部署。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基层党组织要把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切实按照省委政法委、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紧密结合实际,深入调研,找准本单位、本部门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核心价值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及时抓好思想发动,党委(党组、总支)主要领导要亲自做好动员部署,打牢思想基础,使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充分认识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和实践要求,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端正态度,提高参与教育活动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抓好学习教育。

  1、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基层党组织要在全体干警,特别是一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中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大学习、大讨论”。要认真研究制定学习讨论计划,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党的十七届全会文件、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周永康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上的讲话、中央政法委编印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读本》、省委十届二次全会文件、栗战书、崔亚东同志在全省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市七届一次全会文件、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和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等。党的十八大和省委第十一次党代会后,要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贯彻,进一步深刻领会中央、省委、市委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战略部署,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上来。采取党委(党组、总支)中心组专题学习、党支部集中学习、干警个人自学与专题辅导相结合等方式,紧紧围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四个方面内容,紧密结合职能职责,进行深入讨论,深刻领会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的本质要求。

  “大学习、大讨论”要区别对象,各有侧重。对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群众意识。组织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认真学习劳教人民警察、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执业道德规范,对照查找不足,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执业道德建设,提高执业道德素质,不断提高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的能力和水平;对新招录司法行政干警、新执业法律服务人员,着重理清思想观点、法学观点,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对一线执法干警和服务人员,突出执法为民教育,着重解决群众感情问题。

  2、开展专题学习。2012年上半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要通过举行专题学习等形式,组织干警集中观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专题片,深刻认识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根本保证。通过组织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联系执法执业个案和实践,深入开展座谈、讨论,充分认清西方政治观点、法学观点在执法执业的具体表现,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决抵制和有效防止其在执法执业思想和实际工作中的渗透和影响,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

  3、开展集中培训。按照省司法厅和市委政法委要求,着力抓好司法行政系统干部专题培训,2009年以来新招录公务员、劳教干警集中培训,新执业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教育培训工作。

  (三)抓好典型教育。

  1、开展评选表彰。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基层党组织要紧密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注意发现、培养、树立一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完成省、市政法委、省司法厅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深入基层和工作一线,认真总结经验,树好典型,推荐典型,学好典型,进一步营造“创先争优、增比进位”的良好氛围,推动教育实践活动向纵深发展。

  2、积极参加巡回宣讲学习。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基层党组织要组织干警参加司法部、省委政法委、市委政法委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巡回宣讲学习,通过学习先进典型事迹,深刻阐释公正廉洁、执法为民的重要意义、本职要求和实际效果。深入开展座谈、讨论,推进公正廉洁执法。

  3、开展警示教育。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基层党组织要利用因司法不公引发涉法涉诉信访、个人极端事件、群体性事件、舆论炒作案例,进行警示教育。认真组织干警学习省直执法部门编写的警示教育案例,联系工作和思想实际,举一反三,深刻领悟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本质要求,深刻吸取执法不公正、不廉洁、不作为、乱作为的惨痛教训,提高公正廉洁执法的自觉性。

  (四)组织开门整改。

  1、开展开门评警活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开展“开门评警”活动,采取走访、座谈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司法行政机关和司法行政干警的意见建议。要充分结合“创先争优”、“三个建设年”、“基层组织建设年”、“四帮四促”、“五个六盘水”、“万名干部下基层”、“双创双建”、“互助共建”、“党建扶贫”、“四在农家”等活动,深入城乡社区,深入农村田间地头,深入群众调查走访,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疾苦,关注群众生活,查找自身差距,撰写“民情日记”,切实提高运用群众语言、掌握群众工作方法、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的本领,把好事做好,把实事做实。

  2、扎实抓好整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对照“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要求,找准差距,对照找出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每一名干警也要认真对照查找差距,撰写心得体会。要坚持边查边改,即查即改,对能及时进行整改的要立即落实整改。2012年第三季度,要研究制定出整改工作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内容、时间、责任人等,确保整改工作领导有力、责任到位、取得实效。整改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依靠群众,自觉接受监督,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3、建立健全制度。要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重点在推进执法公开、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落实执法责任上下功夫,编写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执法工作手册,将执法为民的原则要求转化为公正执法应当遵循的具体制度规定。要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案件评查等制度,深入推进执法质量考核评估,规范干警执法档案建设,促进严格规范执法,公正廉洁司法,把教育活动成果转化为长效工作机制,力争在2012年第四季度,在教育实践活动和政法工作满意度测评中取得好的成绩。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成立由主持工作的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舒筱德同志任组长,其他局党委委员、劳教所所长、政委为副组长,市律协总支、各县(特区、区)司法局党组书记为成员的六盘水市司法行政系统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政治(警务)部,由局党委委员、政治(警务)部主任周仕银同志任主任,市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及劳教所、各县(特区、区)司法局政工人员为成员,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工作。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要切合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统筹协调,细化活动步骤和措施,全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交流工作经验,确保教育活动落到实处。

  (二)深入联系点,抓点带面。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领导干部要结合“四帮四促”、“党建扶贫”和“四在农家”等工作,深入联系点,切实加强对联系点教育活动的督促、检查、指导,带动整个系统的教育活动(市局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另作通知)。

  (三)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及时向社会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举措和成效,积极挖掘、广泛传播执法为民、公正廉洁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要围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这一主题,积极参加政法文化活动,增进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政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四)统筹兼顾,促进工作。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要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市七届一次全会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结合起来,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相衔接,既要有新意,又要在推动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上进一步取得新成效。要将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三个建设年”、“基层组织建设年”、“四帮四促”、“五个六盘水”、“万名干部下基层”、“双创双建”、“互助共建”、“党建扶贫”、“四在农家”等活动与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统筹安排,协调推进,确保效果。

  

 

0一二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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