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概括起来就是“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忠诚”,就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这是政法干警的政治本色;“为民”,就是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切实做到执法为民,这是政法干警的宗旨理念;“公正”,就是公正执法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是政法干警的神圣职责;“廉洁”,就是清正廉明、无私奉献,这是政法干警的基本操守。这八个字是党和人民对政法队伍的基本要求,也是广大政法干警必须自觉坚持的共同价值取向。
忠诚是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前提。“忠诚”就是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这是政法干警的政治本色。为民是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主旨。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是历史的真正创造者。公正是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灵魂。公正是人类社会永恒的价值追求,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在我国古代法律文化中,“法”的起源本身就蕴含着“平之如水”的内涵,体现了对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在许多国家的语言文字中,“司法”与“公正”的表述也是相通的。可以说,司法既是公正的化身和代名词,也是公正的守护者。
廉洁是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基石。廉洁问题关乎人民司法事业的兴衰成败,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要求。最后就是要把“公正、廉洁、为民”作为自己行为的准则,在工作中践行“公正、廉洁、为民”的要求。作为司法干警要成为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