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司法局关于2018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的说明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内设机构
(三)预算构成情况
(四)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五)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并承担相应责任;制定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领导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强制隔离戒毒执行和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管理工作。
3、负责全市普及法律常识规划的拟订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和对外法制宣传;负责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4、负责指导监督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5、负责仲裁机构登记管理工作。
6、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7、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帮教安置工作。
8、指导监督社区矫正工作。
9、组织实施全省国家司法考试六盘水考区的工作。
10、主管全市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
12、负责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督察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工作作风建设;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相关干部管理工作;指导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和警衔评授工作。
13、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司法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内设机构:
本部门内设科(处)室14个,包括办公室、组织培训科、人事警务科、党办、计财科、戒毒管理科、法宣科、司法鉴定科、法规科、基层科、社区矫正科、法律援助科、司法考试科、律师公证科。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列入六盘水市司法局部门预算的单位即:六盘水市司法局本级,无二级预算单位,市司法局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的正县级行政单位。
(四)部门人员构成
我局人员制数46名,其中:政法专项编制数40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6名。 截止2018年3月2日,在职实有人数45人(其中:公务员39人,工勤人员6人),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17人)。
二、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1.收入情况。2018年,本部门总收入1825.40万元,较上年增加35.21万元。主要是司法行政运行人员经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的增加。其中:本年原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77.34万元,较上年增加88.27万元;上年结转848.06万元,较上年减少53.06万元(强戒所项目建设资金省级配套减少)。
2.支出情况。2018年,本部门总支出1825.40万元,较上年增加35.21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和专项业务经费等支出增加。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711.93万元,较上年下降40.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97万元,较上年增加65.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5万元,较上年增加9.57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2018年,本部门总收入1825.4万元,较上年增加35.21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收入增加。分来源类别看:上年结转收入848.06万元、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77.34万元。分支出科目看:公共安全支出1711.93万元,较上年下降40.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97万元,较上年增加65.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5万元,较上年增加9.57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2018年,本部门总支出1825.40万元,较上年增加35.21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收入增加。分支出类型看:基本支出931.40万元、项目支出894万元、无事业单位经营支出、其他支出。分支出科目看:公共安全支出1711.93万元,较上年下降40.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97万元,较上年增加65.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50万元,较上年增加9.57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1.财政拨款收入情况。2018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825.4万元,较上年增加35.21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收入增加。其中:本年原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77.34万元,较上年增加88.27万元;上年结转848.06万元,较2016年下降53.06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18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825.40万元,较上年增加35.21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收入增加。分支出类别看: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25.40万元。分支出科目看:公共安全支出1711.93万元,较上年下降40.33万元,主要是强戒所项目建设资金省级配套减少,但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收入是增加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97万元,较上年增加65.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5万元,较上年增加9.57万元。
3.其他说明情况。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不含上年结转)977.34万元,较上年增加88.27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收入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分支出类型看:基本支出871.34万元、项目支出106万元。分支出科目看:公共安全支出863.67万元,较上年增加12.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97万元,较上年增加65.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50万元,较上年增加9.57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不含上年结转)871.34万元,较上年增加59.15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收入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分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看:机关工资福利支出696.53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08.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6.73万元。分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看:工资福利支出696.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8.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6.73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7)。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购置公务用车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租用费等支出。2018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车牌号:贵BD001警/贵BD002警/贵BD007警/贵BD015警/贵B032),无公务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2.22万元,较上年减少3.67万元,主要是车辆燃料费减少。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2018年本部门公务接待费预算5万元,较上年减2万元,主要是业务招待减少。
(3)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该项经费预算由市财政局统筹控制,本部门预算为0元,与2017年相比无变化。
综上,2018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15.22万元,较上年减少5.67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减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9)。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详见表8)。
2018年,本部门安排机关运行费预算42.83万元。其中:办公费3万元、印刷费2万元、差旅费1.39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22万元、其他费用19.2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根据市政府安排,拟选取少数部门开展部门预算绩效试点,目前,市财政局正在拟定方案,待方案确定后按方案执行。如本部门被选为试点单位,相关绩效情况将根据情况进行补充公开。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公务用车占用情况。2018年,本部门实有公务用车5辆,账面价值96.68万元,目前使用正常。
2.办公用房占用情况。2018年,本部门实有办公用房面积2880平方米,账面价值1022.08万元,办公用房全部为单位自用。
3.大型设备占用情况。2018年,本部门无大型设备。
(五)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6.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 “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