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六盘水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由六盘水市司法局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
一、基本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我市对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成了“ 六盘水司法行政网 ”对外公开网站(网址http://www.traditionalbelle.com),通过近三年的不断改善和逐步推进,该网站已经基本达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指标要求。
1、健全组织,强化领导。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方化为组长、局党委成员为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六盘水市司法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对日常工作和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市局办公室作为责任部门,按照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市信息中心的要求,落实专门人员、明确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负责信息公开网站的维护和信息的发布等工作,同时,加强了对网络投诉、举报和转办案件的管理,切实抓好投诉案件办理、回复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以正常运行。
2、狠抓培训,加大投入。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2010年以来,先后派出网络技术人员到有关部门接受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要求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同时,将经费保障纳入年度预算,专门筹措资金为相关人员配备了专用的电脑、打印机、照相机、摄像机等办公设备,为正常开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3、纳入计划,统一考核。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初工作计划,制订了《六盘水市司法局行政机关政(事)务公开工作量化考核标准》,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领导责任制和科室责任制,并作为对科室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4、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加强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是保证信息工作顺利开展,提高信息工作质量和水平的重要基础。为此,我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从组织管理、工作程序、具体要求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使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道路。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严格按照规范编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主要包括:政务公开考核制度、政务公开备案制度、主动公开办法、依申请公开办法、政务(办事)公开反馈制度、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考核制度等工作制度。保证了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完整。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为了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增强政务公开的针对性,促进政务公开规范化进程,根据市政府的要求,我局按照年初制订的《六盘水市政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将我局的政务公开事项重新进行目录编制并在六盘水市政务信息公开网予以公布,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规范化和法制化进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对外公开的内容有:
(一)单位简介;部门、机构设置和职能;领导成员分工及其调整变化情况;内设机构各科室及领导办公室的楼层分布示意图;办事指南;办事人员;办事纪律、服务承诺;政策法规(动态公开);投诉方式、受理投诉机构、投诉举报办理结果;工作目标及其完成情况(动态公开);
(二)行政许可事项:(1)律师执业证的申领初审;(2)律师事务所设立初审;(3)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设立初审;(4)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初审;(5)设立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初审;(6)涉外、涉港澳台公证事务指定办理初审;(7)香港、澳门律师担任内地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标准初审;(8)公证机构设立审批初审;(9)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申请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标准初审。
(三)办事项目:(1)基层法律服务所年检注册初审;(2)基层法律服务所成立审批初审;(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检注册初审;(4)法律援助;(5)国家司法考试报名;(6)劳教人员减少劳教期限执法审查;(7)劳教人员所外就医执法审查;(8)劳教人员所外执行执法审查;(9)劳教人员延长劳教期限执法审查;(10)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退伙;(11)律师事务所名称变更;(12)律师事务所年检注册;(13)律师事务所所址变更;(14)律师事务所新增合伙人;(15)律师事务所主任变更;(16)律师事务所注销;(17)律师执业证更换;(18)律师执业证年检注册初审;(19)律师转所;
(四)行政执法类: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行政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及执行情况;
(五)收费项目:司法考试报名费、收费依据、标准;
(六)处罚种类:(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4)停业;(5)吊销执业证书;(6)法律法规以及规章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处罚依据、处罚标准、处罚程序、处罚结果;
(七)资金管理类:专项资金安排使用计划、使用情况、专项资金分配和监管情况;重大项目审批和实施情况;政府性投资项目招投标、建设、使用等情况;
(八)部门职能类:领导分工、部门职能、内设机构及职能;
(九)政策法规类:公布了在行政许可、办事项目过程中需执行的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十)工作动态类:司法行政系统工作计划、工作进展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服务项目调整、监督检查通报等反映系统工作情况的信息、报告、总结等;
(十一)其他应对外公开的内容。
对内公开的内容有:行政执法程序内部流程图;行政许可内部流程图;处罚内部流程图;收费内部流程图;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党建工作情况;月财务收支明细;工作人员考核、奖惩、任免、职称评定、聘用;工资调整;出国考察;本单位政府采购项目、采购过程、采购结果(动态公开);本单位项目工程招投标及实施情况(动态公开);本单位项目资金、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动态公开);主要负责人年度经济责任自查结果,按程序公开,按时上报备案。行政许可事项与办事项目有相关申请表格或流程图的均在局外网上公布,畅通了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渠道,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0年未接到任何申请公开的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在9项行政许可事项和19项办事项目中只有一项收费项目: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收费。我局严格按照黔价费[2003]第134号文件规定的每人220元收费,并严格按照省司法厅的规定上交报名费,没有减免情况发生。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直以来我局党委都非常重视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此项工作也一直都在沿着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运行,所以一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六、本单位同意公开、部分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分类统计情况
本单位同意公开以及部分公开的内容已作了表述。不予公开的内容主要涉及单位财务以及涉法涉诉的上访案件,单位财务状况按照规定实行内部公开,不上网公开。目前本单位暂无涉法涉诉上访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
1、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部分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主动公开信息意识不强。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
2、工作机制还有待完善,行政权力公开运行的相关职能处室工作机制尚不够健全,影响职能作用发挥,导致相关部门需要公开的信息更新不够及时。
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培训,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加深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
二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将进一步梳理机关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三是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补充完善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进行补充完善,及时更新,扩大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是不断提高网站服务功能,建立好信息间的关联性,让公众方便查询。
五是进一步完善一套适应本局的信息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信息通畅。
二0一一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