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以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使我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水平。现一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概况
2013年,六盘水市司法局按照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以建设政务公开、信息透明机关为目标,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式,扎扎实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教育,认真学习《条例》及相关文件,进一步提高局机关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理念,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逐步加大司法行政公开力度,司法行政公开工作取得新突破。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认真梳理应主动公开各类信息,细化分类、完善目录、规范表述,不断拓展业务类、决策类等信息公开内容,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符合群众的需求。2013年,本局办在局党委的支持下,进一步加强了对六盘水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的维护,专人负责网站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及时将有关文件、信息发布在网上,到目前为止,网页信息达170条,方便了群众和本系统工作人员查阅。
(三)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2013年,本局加强了组织领导,成立了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按照根据《条例》以及本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审批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着力推进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四)加强基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根据要求,本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主要包括: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按规范做好编制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完善市司法局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增强发布信息的主动性和权威性。严格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严格执行监督和保障制度,申诉或投诉电话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有效实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1月1日至11月28日,我局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0条。其中:组织机构类信息2条;法规文件类信息3条;财政信息2条;行政权力类信息8条;工作动态信息148条;公告公示6条 。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3年度未接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咨询情况
本局在“六盘水市司法网”网站首页设立了“投诉咨询”信箱,公众还可以通过市政府“投诉咨询”平台提交咨询的问题或反映的情况,由本局办公室统一受理后转相关职能科室,指定专人及时回复。2013年1月1日至11月20日,我局接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电话咨询、电子邮件咨询等68个,均做到了件件有回复。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3年我局未接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争议。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以及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六、政府支出与收费
2013年度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费用支出,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本局虽然在加大司法行政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司法行政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界定还有待规范、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力度还有待加强,这些均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着力从以下两个方面改进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司法行政公开力度。根据要求,继续加大司法行政公开的探索力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对《条例》实施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梳理,严格审查程序,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健全主动申请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细则,加大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年度报告制度、监督和考核机制等力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规范工作规程,明确工作环节。完善内部沟通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继续推进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和目录编制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做好本局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工作。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围绕社会广泛关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要在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的同时,不断拓展业务类、决策类等信息公开内容,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符合群众的需求。